1. 用途地域(13 种)

都市计画区域内的每块土地都被指定为某种用途地域,对可以建造的建筑物种类有严格限制。住居系 8 种、商业系 2 种、工业系 3 种。"第一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"原则上只能盖 2 层(高度 10m 内),店铺与办公楼受到极大限制。

2. 建蔽率

建筑占地面积 / 用地面积上限。第一种低层 30–60%,商业地 80%。角地、防火地域可+10%缓和。

3. 容积率

总建筑面积 / 用地面积上限。第一种低层住居 100–200%,商业地 400–1300%。前面道路 4m 以下自动缩小容积率

4. 斜线限制

"邸宅 3 层放弃了"的原因大多是这条规则。

5. 绝对高度限制

第一种、第二种低层住居为绝对高度 10m 或 12m。设计师只能用"地下"或"屋面坡度"来挤空间。

6. 防火地域 / 准防火地域

大城市市中心多被划入。木造的外墙、屋檐、开口部需达到防火性能,造价+5–10%。

7. 接道义务

可建筑用地必须"宽 4m 以上的道路接 2m 以上"。不满足的旗杆地、无接道地"再建筑不可"。

邸宅规模并不取决于土地面积,而是"用途地域 × 建蔽率 × 容积率 × 斜线"的乘积。买地前务必请建筑师做"容积验证"。